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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个行业须于9月30日前申领排污许可证
来源:环保新资讯  发布日期:2020/5/11  点击次数:2348
若属附表91个行业的现有排污单位如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持有原“省级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也应按规定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各排污单位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附表:
2020年9月30日前须申领排污许可证的91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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