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建设单位授权,根据国家环保部2017年11月22日公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之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特将巩义市恒昌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板带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运转调试信息公开。
巩义市恒昌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板带项目实际总投资205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巩义市回郭镇明珠大道北侧),2017年3月编制《巩义市恒昌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板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3月24日完成审批,审批文号巩环建表[2017]32号。2017年4月开始对项目各工程内容陆续开工建设,在2019年12月1日项目及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全部竣工,同时于2019年12月1日开始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运转调试。
特此公开!
巩义市恒昌铝业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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